4月17日下午,衡阳县委书记禁毒主题教育课在县会议中心举行。县委书记、县禁毒委主任曾秀给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禁毒主题教育课,强调要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带领群众,在禁毒工作上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县委副书记、县长孙鹏伟,县委副书记蒋达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健,县政协主席杨秋良出席。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苏龙,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肖正才,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方云耕,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贺畅,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宋任飞及全体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聆听讲课。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禁毒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天下午,面对来自全县的党员领导干部,曾秀以此作为开场白,直奔讲课主题。紧接着,他旁征博引,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从毒品形势异常严峻、毒品是万恶之源、吸毒贩毒究竟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党员领导干部在禁毒工作上要有所作为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精彩讲述
曾秀指出,毒品形势异常严峻。毒品犯罪数量居高不下。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仍然很高,案件数量在各类刑事案件中居于前列。毒品源头性犯罪日趋加剧。“金三角”“金新月”及南美等境外毒源地对我国的渗透加剧,云南、广东等边境、沿海地区的毒品走私入境犯罪仍保持高位,国内制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合成毒品犯罪较为突出。涉案毒品种类名目繁多。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所占比例不断增长,氯胺酮、甲卡西酮、曲马多、芬太尼、恰特草等新类型毒品大有燎原之势,部分娱乐场所已经出现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现象,毒品“三代并存”的格局已初步显现。毒品犯罪高发相对集中。从地域分布看,我国毒品犯罪已遍及全国所有省份,但案件高发地主要集中在华南、西南、华东和华中地区。从我县来看,主要是外流贩毒问题异常严重,已经被列为国家外流贩毒整治重点关注县。
在讲述毒品是万恶之源这一观点时,曾秀在对毒品的概念、种类进行阐述后指出,毒品不仅仅耗费我们的钱财,还会吞噬我们的生命,剥夺我们的幸福。社会上一些毒驾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直接因素是毒品;一些两抢一盗等侵财性发案,最大的诱因也是毒品;一些极端暴力恶性案件,背后的罪魁祸首还是毒品。关于毒品的危害,曾秀总结为12个字,即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既然毒品危害这么大,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鬼使神差的走上了吸毒的道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陷入毒品不可自拔?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迷途想返却找不到归途?曾秀解释说,原因只有一个字“难”。具体而言,就是因为毒品具有难以抗拒的诱惑性、难以摆脱的成瘾性、难以辨别的伪装性。
吸毒贩毒究竟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曾秀指出,为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最大限度减轻毒品危害,我国已形成完整的禁毒法律体系,为开展禁毒斗争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吸毒贩毒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刑事法律后果、行政治安法律后果、权益法律后果。其中,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我县出台的《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处理办法》规定,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党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作为公职人员中“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在禁毒工作上有所作为,曾秀从三个方面给大家指点迷津。要率先垂范。要从自身做起,坚决做到不沾毒、不染毒,自觉拒绝毒品,为身边的人树立表率和榜样。要履职尽责。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魄力,既要依法治理、把吸毒人员清理出局,又要穷追不舍、揪出幕后“黑手”;要洁身自好,时时自警、自省、自律,把“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起来,确保顺利实现摘帽任务。要带领群众。要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和防范作为重点,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