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和136件建议进行集中交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健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孙鹏伟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苏龙作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家果作动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威虎、廖瑞荣、洪勇、张云芳,副县长蒋立冬、刘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阳发云出席会议。
在衡阳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0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刘志刚等33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防止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议案》、李朝晖等22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其余48件议案转作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会议期间还收到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3件。根据《衡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列为本次会议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36件,不予立案交办的5件。闭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对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初步整理分类,其中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134件,交县人民法院办理的2件。当天的会议,对2件议案和136件建议进行了集中交办,并要求办理工作要在8月份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就如何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刘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内容,是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直接反映着人民群众的心声,每一件都是人民群众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重托和期盼。“一府一委两院”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刘健要求,要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承办细则,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各环节责任,用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有序进行。要转变思路和工作方法,能解决的问题,要在承诺时限内解决,接受代表监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出时间表启动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持。
刘健强调,要完善督办机制。县政府办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督办,注重每个环节的督促落实,狠抓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办理时限“三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和各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督办检查、综合协调等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争在10月底全部办结。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对代表议案、建议要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
孙鹏伟指出,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办理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义务。大家要从履职尽责的高度、加快发展的高度及民计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站在更高层面,强化担当责任,多为人民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
孙鹏伟要求,要进一步注重实效,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直接体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水平和形象。大家一定要适应新形势,立足高起点,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创新办理方式,做到“三个结合”,即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政策宣讲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力争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孙鹏伟强调,要进一步落实责任,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要夯实办理责任。对办理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协调处理,确保按时完成,对一些涉及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议案、建议,要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要加快办理进度。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制定好工作计划,明确好经办人员,确定好办理方式,确保按时办结办好。要强化督查督办。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要与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密切配合,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督办,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要负责人对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作情况说明。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县政府办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县直机关代表团负责人,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县纪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长,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