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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头镇学文明条例,创文明镇村

发布时间:2022-11-30来源:衡阳县人民政府官网浏览字体:[      ]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引导和推动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展示文明形象。11月3日早上,井头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文明”二字融入日常、变成经常,多措并举为创建文明镇村保驾护航。

01

“讲”条例:让文明宣讲“入人心”

      镇宣传委员张端春带领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内容,领悟文明思想,例如依次排队、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帮助大家更加全面了解日常行为中的文明规范细则。

02

“提”要求:为文明行为“树规范”

       党委书记戴湘衡指出当前衡阳市文明城市的创建离不开全衡阳市700多万公民的努力,这也就更需要机关干部发挥党员先锋带头模范作用,并强调:一是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顺手捡起一片纸、有意擦去一块污渍,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二是让文明成为一种修养。修养体现素质,修养需要沉积,要让文明普遍成为内心的修养;三是让文明成为一种公约。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践行文明、共建文明。

03

“强”宣传:让文明宣传“接地气”

       自《条例》实施以来,井头镇坚持党建引领、系统统筹、依法履职、务求实效,以创建文明镇村为契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平台,全面加强宣传引导,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街域范围内持续开展行政检查,及时治理劝导占路经营、乱堆乱放、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对不文明行为形成了有利震慑,切实维护了法规的尊严和权威。

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点赞,进一步提高了《条例》的知晓率和践行文明行为的参与率,在全镇范围内构建了共建共享文明建设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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