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衡阳县洪市镇赶集的日子,站在集镇中心,放眼望去,不远处,一排排摩托车整整齐齐的停放着,每位摩托车车主都佩戴安全头盔,正等待着乘载赶集的村民归家,摘掉了花花绿绿的遮阳伞,却串联起了一道靓丽的城镇风景线。
“我要为政府点赞!”一位正从集市满载而归的村民笑意盈盈,“现在集镇上的摩托车都要求戴头盔,还都把遮阳伞撤了,我心里真是大舒一口气啊,村里路不太好,每次来赶集搭摩托车我都提心吊胆的,就怕出事,现在终于不用担心了,为政府的整治行为点赞!”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衡阳市“十个凡是”严管措施,有效提升辖区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安全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自九月初,洪市镇便集中各方力量,实施“四三举措”,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一、摸清“三数”。洪市镇坚持“干部带头,党员率先,村民参与”的原则,依次对镇村干部、组长党员、村民的电摩数、头盔数进行摸底,并宣传劝导无头盔的电摩车主购买头盔,由村社提供集中代购服务。据摸底统计,辖区现有电摩数5200余台,头盔数4600余个,村民已自购或由村社代购头盔数达500余个。二、管好“三口”。根据村民出行特点,洪市镇在辖区各村社路口、集镇街口、以及各单位门口,均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劝导。各村社路口,由一名村干部、一名劝导员和一名辅警负责;集镇街口,由一名劝导员、一名辅警和一名交警负责;各单位门口,由单位门卫负责。工作人员在每天早上7:30-8:30高峰时段,对来往经过路口或出入单位大门的电摩车,劝导纠正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遮阳伞、不悬挂车辆号牌、违规超员搭载等不安全行为,并为其发放图册彩页等宣传资料。据统计,在全镇24个村社路口、3个主街口、学校医院等4个单位大门口,劝导工作人员每天开展安全宣传数达300余人次。
二、登记“三率”。路口宣传劝导工作人员对电摩车进行劝导外,还对所有过往电摩车进行登记,统计每个路口的戴盔率、装伞率及超员率。经过多部门齐心协力,截止日前,洪市镇戴盔率提升了40%,装伞率下降了30%,超员率减少了50%。
三、落实“三报”。对于骑乘未佩戴头盔、违规装遮阳伞、乘载超员等不安全行为,洪市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汇总信息后,分别将名单信息报送村社区、报送各单位、并定期下发工作通报。各村社、单位接到通报后,对镇反馈人员进行再宣传、再教育,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日益提高。目前洪市镇已累计下发四期通报。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下阶段,洪市镇将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长效化,让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内植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