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有63岁的衡阳县石市镇石狮村铁冲组孤寡老人丁四友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住房屋于2015年倒塌后,便一直借住在别人家。11月28日,他高兴地搬进了竣工不久的新居入住。12月7日,住进新家的丁四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动情地说:“像我咯大岁数的孤寡老人,晚年还能圆新房梦,真的得感谢党委、政府的帮助。”截至目前,全县1389户农村危房户已成功实现竣工入住。
今年,省里下达给衡阳县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户为1000户,县里确定的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为389户。为防止出现各种“关系房”、“人情房”,衡阳县在今年2月就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张榜公示评议结果、乡(镇)(园区)审核申报、县危改办函告对象户、县危改办现场核验、乡(镇)政府报送到户扶助资金标准方案、县危改领导小组审核审批扶助资金、媒体公示、县财政局农补‘一卡通’发放扶助资金”的工作程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扶助标准上,衡阳县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统筹使用住建、扶贫危改资金,实施差异化补助政策,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其中,四类重点对象户新建扶助标准为1人户15000至20000元,2至3人户20000至250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25000至30000元,修缮加固户每户补助5000至15000元,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别困难户将适当提高扶助标准。其他贫困户新建扶助标准为每户10000至20000元,修缮加固户每户补助5000至10000元。在建房面积方面,衡阳县明确规定,单人户和五保户住房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60平方米, 3人以上农户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18平方米以内(不含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