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中国共产党衡阳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曾秀在会上强调,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实施“三大战略”、建设“五个衡阳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县委副书记、县长孙鹏伟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蒋达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健,县政协主席杨秋良出席。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苏龙,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阳旭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肖正才,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方云耕,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贺畅,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邹永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宋任飞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世钧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18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保持战略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县委中心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政治生态日趋清朗。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依规依纪精准履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曾秀指出,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要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推动全县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要匡正干部作风,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把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决不能半途而废、松劲懈怠。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构筑起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屏障。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腐败行为,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着力防范和纠正什么, 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曾秀要求,要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情感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持之以恒斗争亮剑,敢于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与一切影响政治生态、自然生态、社会生态的顽瘴痼疾作斗争。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从政,依法用权、正确用权、规范用权,严格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着力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曾秀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持续推进理念思想、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着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做到精准执纪、科学执纪;要主动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防“灯下黑”。各级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及时帮助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孙鹏伟要求,要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形势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清爽公平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奋力建设政治清明、美丽富饶的“五个新衡阳县”。
李世钧在报告中总结了201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9年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强化改革创新,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四是强化监督职能,实现各类监督无缝对接;五是强化专项治理,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六是强化纪律审查,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全体在职的县级领导,享受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三项待遇”的干部出席会议。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委员,县纪委县纪委县监委特约监察员,县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园区主要负责人、工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园区纪工委书记,县直单位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省市驻县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全体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