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衡阳县召开2015年保障性住房第二次实物配租分配大会,对366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分配。据悉,这是继今年10月19日首次分配926套公共租赁住房后,衡阳县再次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实物配租。至此,今年衡阳县已为1292户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无房户提供了住居保障。
去年,按照省市要求,衡阳县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将县城中、低收入家庭和在县城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人员列入住房保障范围。为做好此次实物配租工作,衡阳县研究制定了《2015年衡阳县新生公租房第二次配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此次进行实物配租的条件包括:县城城镇户,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并且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之前的5年内有出售、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行为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参照此前实物配租公开摇号的成功经验,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协同有关部门,按照住房保障政策,采取资料审核、入户调查、邻里取证等多种方式,用5个月的时间对申请对象进行反复筛查和认真审核,并在县级新闻媒体及对象所在社区进行公示,最终确定366户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无房户参加公开摇号分配。此次摇号分房,邀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全程进行监督,按县公证处抽签确定顺序号、保障人员抽签确定住房号两个步骤进行,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