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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做好银行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6来源: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作者:风险管理部浏览字体:[      ]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银保监会、省委省政府上级行关于做好扫黑除恶的专项工作要求,净化社会风气、优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我行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有序开展。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我行成立了由戴赋期董事长任组长,谭嵩行长、蒋先军副行长、夏小兰副行长、周忠尚首席风险官任副组长,各部室、网点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忠尚首席风险官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涉黑社恶线索摸排核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我行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排查重点、强化排查责任。

我行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要求,严格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各部门严格落实。排查主要包括:(一)非法放贷。我行日常贷款业务中严格要求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夯实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环节,加强客户资金流向管理;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严防黑恶组织套取信贷资金进行民间转贷。(二)暴力讨债。对于不良贷款,我行秉着“依法诉讼、合法催收”的原则进行不良清收,严禁以故意伤害、非法恐吓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三)涉黑涉恶案件账户电子化查询冻结情况。一是我行对开户客户均在相关平台进行黑名单查询,凡进入黑名单的一律严禁开户,二是司法机关要求协助账户查、冻、扣情况,凡是客户涉及账户被查封或冻结等,我行将此类客户均调为高风险客户,并定期关注该类客户的账户情况,定期进行风险级别调整。

三、优化服务深度,履行社会责任。

一方面,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实体经济的战略部署,提高认识,改善服务质量,充分履行好银行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重点做好“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工作。在上级行的指导和带领下,今年,我行积极与湖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对接,目前已顺利与衡阳农担公司展开业务合作,既服务了“三农”,贯彻了支农支小的方针,又铲除了非法金融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我行每季度如期进行反洗钱业务培训,加强员工的业务知识,在全行的共同努力下,我行被衡阳市人民银行评为反洗钱“先进单位”,此项工作避免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利用账户从事涉黑活动。

四、严格准入标准,严防涉黑行为。

一是从业人员准入,为避免引入黑恶势力,故要求每位新入行职工在入职之初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法院失信人员名单等,严禁录用涉黑涉恶人员,确保从源头上防范本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风险;二是股东及董监高管理层的准入,定期要求股东提供其征信报告及查询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严格股东管理,严禁黑恶组织和个人参股控股我行,严禁为黑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服务或开展合作业务。

五、加强宣传教育,正向引导群众。

一是要加强本行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严禁参与黑恶组织、严禁伙同黑恶势力从事危害社会安定的活动,从内部杜绝发生黑恶事件的可能;二是正确引导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群众的力量进行反黑反恶,利用滚动电子屏等工具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深群众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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