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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8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衡金罚决字〔2025〕7号),对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发现问题后,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已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目前,相关问题整改已基本到位,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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