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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5﹞第19号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9日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5年9月19日发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金银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质纪念币1枚,银质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该套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背面图案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辅以石榴花、卷草纹装饰组合设计,并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文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8克,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0克,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三、铸造单位及销售渠道

  该套纪念币由沈阳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

  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www.chngc.net/qd)或“中国金币”微信公众号(chinagoldcoin_cgci)。

  中国人民银行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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